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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1日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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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到琼海市开展《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活动
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   2009-10-14 21:19:00  信息来源: 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管理中心

       10月9—10日,省人大财经工委主任林诗銮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进川、副主任王元善及市工商联(总商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列雄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海南新天久食品有限公司、琼海太阳饮料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召开了市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的代表认为,条例的顺利实施,促进了我市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他们建议我市要学习外地好的做法,引导金融部门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探索符合中小企业实际的担保方式,力争做到凡是法律不禁止、评估价值较合理、权属较清楚的财产都可以进行抵押;要完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拓宽动产担保范围,尽可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民营企业家较关心的问题,省人大财经工委主任林诗銮表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要根据《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和有关政策,积极发挥支持、协调和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尽快开展我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金融业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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