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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总商会)、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并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形势,联合制定并于2010年7月5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委统战部、工商联(总商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
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和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科学发展、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省办特区以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开拓市场促增长、繁荣经济增税收、吸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贡献突出,成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结构不合理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等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影响和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更新发展思路,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有更大作为,实现科学发展,关系到海南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系到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和谐海南的构建和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积极投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客观需要。思想政治工作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方面。当前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人们价值观念日趋多样,加上他们自身构成多元,素质参差不齐,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引导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社会形象,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不断立业建功,争当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统战部、工商联履行职责的重要方面。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承担着团结、凝聚、引导、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任,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举措,提高工作成效,确保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主要目标
(四)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引导、服务我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企业自身素质上有更大的作为,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带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构建和谐海南作出更大贡献。
(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制和道德观念、优良传统等方面的教育活动,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帮助解决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实现科学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发展企业生产,保证产品安全,保障员工权益,在改善民生方面有更大作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高自身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风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原则
(七)坚持以人为本。要充分尊重、信任和关心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教育,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能力。
(八)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身构成多元,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原则性,同时把握好灵活性,要因人、因地、因时制宜,采取不同的教育引导方法,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实现最广泛的团结。
(九)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认真研究和把握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在继承统一战线工作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
四、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途径
(十)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规划,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培训工作。届内要对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委、常委进行轮训;对“优秀建设者”受表彰人士分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交流。积极创新载体,拓展培训新领域。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形势,有针对性地举行各种形式的专题报告会,有计划地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赴省外或境外学习考察,继续开展中小企业大讲堂等活动。建立培训考核和督查制度,把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选拔安排的重要依据。
(十一)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选拔工作,严格选拔标准,严明选拔条件,严密选拔程序。创新机制,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社会评价体系建设,坚持“逢进必评”制度。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培养和选拔各行业涌现出来的有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断壮大代表人士队伍。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团体等渠道,做好政治安排工作,拓宽政治安排渠道。认真举荐符合条件的代表人士进入各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对已作政治安排的代表人士,要建立统战部、工商联领导分层次联系制度、届中考核和诫勉谈话制度,帮助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十二)引导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每年多形式地组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座谈会或相关沙龙活动,及时征集、了解、反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他们的政治诉求。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积极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参与对相关部门社会服务的监督评议评价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市场和法治环境。
(十三)加大经济服务力度。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紧密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产业发展战略,为非公有制企业做好投资、经贸、资金、技术、人才、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工商联的组织优势及与海内外工商界联系广泛的民间优势,为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搭设各种交流平台;继续推动“民营100成长之路”等融资活动,切实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十四)加大维权服务力度。工商联要继续发挥“三方机制”中雇主代表的职责作用,协助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仲裁,帮助企业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引导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与公安部门继续开展共建“平安企业”活动,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稳定;在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人士正当权益的同时,又要教育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
(十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扩大再生产,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要关爱员工,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我省文明生态村建设及扶贫开发事业,积极参与智力支边、公益事业及大学生创业讲坛等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光彩精神。继续做好 “光彩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光彩事业贡献情况作为优先政治安排的一项重要依据。
(十六)夯实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的作用,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同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机制和模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要注意依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使企业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十七)推动企业文化建设。适时举办民营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或研讨会等活动,推动民营企业文化经验交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起具有时代特征又具有鲜明个性特点的企业文化;抓住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有利时机,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演讲比赛、礼仪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和激发企业软实力,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建立企业文化评价标准,适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引导企业文化建设上水平,推动我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十八)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总商会)作为部分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的作用,建立完善与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管理、指导、服务制度,加强对所属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指导。要多形式、灵活地开展所属行业协会商会的联谊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思想引导、政策宣传、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意在行业组织中培养和安排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不断扩大工商联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覆盖面。
(十九)建立健全表彰制度。建立健全以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核心的表彰体系,每三年在全省开展一次“海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推荐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全国“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主动加强与组织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合作,推荐表彰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典型,不断树立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先进典型。同时,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争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五、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二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统战部和工商联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贯穿于工商联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结合实际,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党组具体实施、有关方面参与其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工商联领导班子要有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党组书记要负起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并有一名领导成员分管此项工作。没有设立宣传教育部门的市县工商联,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纳入工商联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要积极争取有关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形成资源共享、工作互动、密切协作的格局。
(二十一)加强社会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与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建立密切联系,利用新闻发布、论坛峰会、对话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及我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取得的成就,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树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良好形象。围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每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方针政策,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十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条件,拓宽选人渠道,不断充实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提升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把会不会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列入统战部门有关干部和工商联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安排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注重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培养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
中共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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