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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午,海南省工商联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省工商联机关及直属会员企业党委书记陈琼月、省工商联(总商会)秘书长梁生彬、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谢卫国及省工商联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参加了本次党员大会。
会上,梁生彬秘书长宣读了省直机关工委《关于中共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的批复》和《关于成立中共海南省工商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暨委员候选人的批复》。根据批复精神,同意我会成立中共海南省工商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党委委员5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
海南省工商联机关和直属会员企业党委书记陈琼月同志在会上作了上一届党委工作报告,总结了党委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并代表上一届党委向全体党员在工作上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报告指出,我会机关党委成立以来,在省直机关工委和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党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工商联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在完成会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了模范作用,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引导非公经济科学发展上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陈琼月书记在报告中肯定了特区报党支部在新闻战线中发挥出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性作用。
省非公有制经济党工委的成立后,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原机关党委内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已归口到党工委管理,而新一届机关党委的主要工作,将放在如何营造高效和谐、积极向上的机关建设上。为此,陈琼月书记对今后党委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发展意识,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着力引导党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进一步认真落实省直工委的各项要求,创造性地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各项工作,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理论成果的运用和创新,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和道德修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发挥机关党组织在机关建设中的保证作用。
大会通过了《省工商联机关党委选举办法》,并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规定,进行了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差额选举。经过选举,新一届党委委员为梁生彬、冯海华、胡艺怀、汪岚、王建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为冯海华、赵为慎、刘芝同。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选举产生后,随即分别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梁生彬同志为省工商联机关党委书记,冯海华同志为省工商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并对新当选委员进行了分工。会议结束后,机关党委将把选举结果上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谢卫国代表省直机关工委对党员大会召开进行了指导,认为本次选举规范有序,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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