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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党组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15

   5月13日,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林胜主持召开省工商联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省工商联主席丁飞参加会议并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主要内容。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固定下来,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工商联的具体职能,为工商联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民营企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要准确把握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宣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要求,要坚决抓好学习领会和普法宣传,认真策划并开展专题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并用好“民企政策引航机制”,组织专业力量深入民营企业、商会一线,面对面向重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开展宣讲解读,助力民营企业家精准把握法律精髓,全方位强化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有效维权的法治意识与实务水平;要充分利用省工商联官网、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刊发民营经济人士学习体会,迅速在全省工商联系统和民营经济领域统掀起学习热潮;要找准工商联自身职能定位,主动配合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等配套政策的出台,推动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优化海南民企评营商环境工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持续引导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踊跃投身“万企兴万村”海南行动和“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积极履行对所属商会的管理、指导、引导、服务职责,配合立法机关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会条例》,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商会制度建设,以实际举措助推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林峰、王益富、谭辉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同志和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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