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海南省营商环境突出贡献奖”商协会的公示
为表彰在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商协会,根据《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关于开展 “海南省营商环境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琼营〔2025〕63 号)要求,经商会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及综合评估,拟推荐以下商会参评“海南省营商环境突出贡献奖”,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商会名单
海南省重庆商会
海南省陕西商会
海南省宁波商会
三亚市(福建)闽侯商会
海南省荆门商会
海南省黑龙江商会
海南省福建商会
海南省安徽商会
二、评选依据与程序
本次评选严格按照《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关于开展“海南省营商环境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执行,经以下流程确定推荐名单:
自主申报:商协会自愿提交《推荐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含信用报告、典型案例等)。
资格审核:对照评选条件,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三、公示信息
公示期:2025 年 6 月 9 日 —6 月 13 日(5 个工作日)。
反馈方式:电话:0898-653778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6号楼102
异议处理: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需提供具体事实或证据,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说明
根据评选规则,拟推荐对象后续需通过省级初审、复审、省级公示等环节,最终由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审定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