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营企业“走出去”资讯快报(2022年第七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载体。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5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理念引领不断增强,交流机制不断完善,务实合作不断深化,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同时,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突出,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水平有待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条件更为严格。为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会议要求,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更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绿色引领,互利共赢。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不断充实完善绿色丝绸之路思想内涵和理念体系。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充分尊重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实际,互学互鉴,携手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绿色发展政策支撑,搭建绿色交流合作平台,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积极性,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
统筹推进,示范带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联动,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扎实开展绿色领域重点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依法依规,防范风险。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则标准,高度重视当地民众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诉求。坚持危地不往、乱地不去,严防严控企业海外无序竞争。强化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企业能力建设,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
(四)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企业推广基础设施绿色环保标准和最佳实践,在设计阶段合理选址选线,降低对各类保护区和生态敏感脆弱区的影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实施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断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引导企业在建设境外基础设施过程中采用节能节水标准,减少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理。
(五)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
(六)加强绿色交通合作。加强绿色交通领域国际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绿色交通。积极推动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低碳发展。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广智能交通中国方案。鼓励企业参与境外铁路电气化升级改造项目,巩固稳定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发展多式联运和绿色物流。
(七)加强绿色产业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推动“走出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赴境外设立聚焦绿色低碳领域的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开展绿色产业投资合作。
(八)加强绿色贸易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
(九)加强绿色金融合作。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合作框架下,推广与绿色投融资相关的自愿准则和最佳经验,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能力建设。用好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撬动民间绿色投资。鼓励金融机构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十)加强绿色科技合作。加强绿色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碳、节能、节水、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发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机制作用,支持在绿色技术领域开展人文交流、联合研究、平台建设等合作,实施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转移专项行动,建设“一带一路”绿色技术储备库,推动绿色科技合作网络与基地建设。
(十一)加强绿色标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行业绿色标准、规范及指南。
(十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寻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最大公约数”,加强与有关国家对话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继续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和减缓、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实施,提供绿色低碳和节能环保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物资援助,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三、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
(十三)规范企业境外环境行为。压实企业境外环境行为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鼓励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高标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定期发布环境报告。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企业境外投资环境行为准则,通过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环境行为。
(十四)促进煤电等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建境外煤电项目。推动建成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以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技术,升级节能环保设施。研究推动钢铁等行业国际合作绿色低碳发展。
四、统筹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
(十五)完善资金支撑保障。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鼓励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境内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投资。
(十六)完善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支撑保障。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积极搭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加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合作,强化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规则研究。发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建立多元交流与合作平台。
(十七)完善绿色发展能力建设支撑保障。支持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绿色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绿色科技园区等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能力保障,加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示范作用。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加强环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互动交流,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环保能力和水平。开展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专题培训,提高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人才支持力度。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新型智库,构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智力支撑体系。
(十八)完善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支撑保障。指导企业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境外项目环境管理,做好境外项目投资建设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时识别和防范环境风险,采取有效的生态环保措施。组织编制重点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指南,引导企业切实做好境外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工作。通过正面引导、跟踪服务等多种措施,加强项目建设运营期环境指导和服务。
五、统筹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要把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确保相关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和改进“一带一路”国际传播工作,及时澄清、批驳负面声音和不实炒作;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讲好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中国故事”。
(二十一)加强跟踪评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各项任务的指导规范,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7月5日举行的海南高质量实施RCEP新闻吹风会介绍,海南高质量实施RCEP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良好开局。今年以来,海南与RCEP成员国间货物贸易规模快速增长,服务贸易实现成员国全覆盖,双向投资项目纷纷落地,区域一体化和互联互通水平日益提高,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增强。
货物贸易方面,今年1月至5月,海南省与RCEP成员国货物进出口额为257.9亿元,同比增长44.1%,增速高于全国39.9个百分点。增速较快的产品包括金属矿及矿砂、成品油、美容化妆及洗护用品、有机化学品等。
服务贸易方面,今年1月至5月,海南省与RCEP成员国服务进出口额27.01亿元,占海南省同期服务进出口总额的21.64%,服务进出口实现RCEP成员国全覆盖,主要集中在旅行、运输、商业、计算机、加工制造及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
吸引外资方面,今年1月至5月,海南省吸引RCEP成员国投资0.47亿美元,新设外资企业79家,主要来源于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韩国和泰国。外资企业咨询海南自贸港政策访问量和代表团逐步增多,对自贸港建设关注度持续提升。
对外投资方面,全省新增对RCEP成员国投资备案企业19家,备案金额10.48亿美元,其中17家企业已对外实际投资,投资金额1.89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89%、108%,主要投资目的国包括日本、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RCEP成员国,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多个RCEP成员国项目纷纷落地海南。新加坡丰益国际集团的益海嘉里食用油综合加工及中央厨房项目落地澄迈;新加坡莱佛士国际医院(海南)项目、韩国宝奥普乐(BioPlus)的医疗合作项目落地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新加坡金航集团年产2万吨高端天然植物涂料科研及产业化项目、澳斯卡国际粮油年加工30万吨精炼油脂项目、龙大肉食进口食品精深加工项目落地洋浦经济开发区;韩国宝奥普乐(BioPlus)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制造项目落地海口江东新区;缅甸翡翠玉石加工项目、晨光生物科技红辣素精加工项目落地海口综保区等。
据了解,今年1月,《海南省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条行动方案》印发,各单位加强协作,积极推进海南自贸港对接RCEP。
海南省商务厅承担了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研究工作专班办公室的工作,以“六个一”为抓手,积极开展一系列工作,帮助企业抢抓机遇,用好用足RCEP生效红利。一是上线海南RCEP关税查询服务平台。二是举办一系列RCEP规则解读培训。三是编制一份RCEP百问解答手册。四是发布一份关税指南。五是开设一个RCEP专栏。六是推动筹备海南RCEP企业服务中心。
省交通运输厅推动洋浦港稳定运行的外贸航线达18条,连接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缅甸、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日本等8个RCEP成员国主要港口。
海口海关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和四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发布了促进外贸保稳提质30条措施,持续加大对RCEP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规则的宣讲,为符合要求的企业快速办理经核准的出口商认定手续,推动RCEP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
海南海事局推动新加坡全球能源国际有限公司“马跃”轮落户洋浦,成为入籍“中国洋浦港”第33艘和洋浦第一艘外资企业拥有的国际船舶,并向两名泰国籍船员颁发了全国首份外国籍人员船员适任证书签证,实现了允许外国籍船员在“中国洋浦港”籍船舶上任职的历史性突破。
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通过多种渠道邀请RCEP成员国及其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助推企业在海南自贸港拓展业务。
下一步,海南将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RCEP企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升级“关税查询服务平台”,持续举办系列专题培训;发布海南自贸港RCEP“三张”清单,包括《海南省进口RCEP优势商品清单》《海南省出口RCEP优势商品清单》《海南省优势产业降税商品清单》,帮助企业根据自身和行业特点,更加高效、便捷地用好RCEP成员国降税政策红利。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印度】金奈晨光工业物流园
园区规划:
园区由新加坡星桥腾飞集团和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开发,占地50万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聚焦汽车零部件、电子、纺织、机械等工业,可为企业提供标准厂房、物流仓库以及定制厂房。
厂房参数:
厂房面积:标准厂房5000-50000平方米
厂房净高:9.2米
地面承载:5吨/平方米
厂房类型:钢结构预制/定制厂房
办公室净高:3.5米
金奈是全球十大汽车制造业中心之一,集中了印度约49%的汽车配件工业。其它主要行业还包括软件服务、电子制造、医疗卫生和金融服务。园区位于成熟的奥拉加达姆工业区域内,临近雷诺日产汽车、戴姆勒、三星电子等多家知名企业。
金奈的人才资源丰富,有数十家专业学校和大学,能长期为企业提供有竞争力的人才。
星桥腾飞集团是在印度、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拥有多年的、丰富的城市及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经验。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工程承包为核心业务的大型国际化综合性企业集团。结合两家的经验和资源,共同为企业进入印度市场提供支持与协助。
园区设施:
电力:240/110kv,125kva/100平方米(按需)
污水处理:25万升./天
通讯:vodafone,airtel,bsnl等多家服务商
道路:主干道4车道15米,厂区3车道12米
安全与消防:园区消防栓、灭火器
便利设施:餐饮、办公空间、公共休息区等
太阳能:屋顶太阳能可供选择
园区服务:
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体系,协助企业成立公司的一系列解决方案
许可证与政府审批
公司设立与法律合规
税务与资金解决方案
人力资源
银行与金融服务
建设与内部装修
设施管理
国别指南:
印度商工部年度贸易报告显示,印度2018/19财年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初步统计为5354.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7%;同期总进口6312.9亿美元,同比增长8.48%;商品和服务贸易总逆差958.5亿美元。
【自贸协议】印度与东盟、不丹、阿富汗、斯里兰卡、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智利签有自由贸易协议,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尼泊尔、不丹、马尔代夫6国共同签署了南亚自由贸易区协议(SAFTA)。此外,印度还在与海合会、南方共同市场、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尼、以色列等伙伴进行自贸协议谈判,并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
印度与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于2003年签署框架协议,确定分两个阶段达成自由贸易协议,2004年签署优惠贸易协定(PTA)。南方共同市场给予印度产品的关税减让清单包含452个产品,印度给予南方共同市场产品关税减让清单包含450个产品。印度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肉类和肉类产品,有机和无机化学品,染料和颜料,生皮和皮革、皮革制品,羊毛,棉纱,玻璃和玻璃器皿,钢铁制品,机械产品,电气机械设备,光学、摄影和电影设备。南方共同市场清单涵盖的主要产品包括食品制剂,有机化学品,药品,精油,塑料和制品,橡胶和橡胶制品,工具和器具,机械产品,电气机械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