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营企业“走出去”资讯快报(2023年第三期)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重要支撑力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推动民营企业提振信心、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深度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1.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意义,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将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全省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统计局,各市县政府)
2.营造自由贸易港尊重民营企业的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关心服务,及时回应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关切。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光彩精神,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积极推荐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和社会信誉好的民营企业家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按程序、标准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委人才发展局等省级相关部门)
3.健全解决实际问题的沟通协商机制。建立省和市县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座谈恳谈,建立健全沟通成果督办和反馈问题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贴近企业优势,集中反映企业诉求,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会议,要注重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责任单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政府)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以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积极履职尽责,主动靠前服务,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确保把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到位。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经批准,可以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推介会、展销会、座谈会、研讨会、年会、会展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可以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加事关自由贸易港建设、产业转型、企业发展等重要工作的调研考察及听证会、论证会等。(责任单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及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政府)
二、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5.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引导律师行业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活动,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缓减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6.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地企业和省外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严厉打击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以“打假”为幌子的敲诈勒索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司法厅、省委统战部等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7.致力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建立五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体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引导,推动全省各级政府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署的各项合同协议。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继续扩大“审管法信”试点,对新业态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建立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市场主体账款。擦亮“自由贸易港请您来投诉”和“自由贸易港为您来服务”两个品牌,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及时回应解决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经营困难民营企业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责任单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各市县政府)
8.优化全流程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完善“涉企一件事”,为民营企业提供开办、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员工录用、不动产登记、企业注销等全生命周期集成化办理服务。建立市场主体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破产注销程序。(责任单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省高级法院等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三、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
9.加强空间规划和能源要素保障。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对超出现行规划但符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的近期准备实施项目,可由市县政府以“附图承诺”方式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作为建设项目办理农转用及土地征收、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支持民营经济产业优质项目在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序时进度统筹安排项目用能。加强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满足民营企业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需要。(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务厅,各市县政府,海南电网公司)
10.推动降低产业用地成本。经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项目用地,其基准地价可按现行基准地价成果中《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确定。支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产业用地。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租赁住房等用途混合利用,并按照主导用途对应的用地性质实行差别化供地。现有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但不得分割转让。(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各市县政府)
11.强化人力资源供给。大力实施“南海人才”开发计划,打造“聚四方之才”招才引智活动品牌。建立人力资源供需会商机制,推动高校、职业院校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有用人需求的民营企业全面合作,为企业发展提供连续稳定的人才供给。鼓励民营企业依法投资兴办职业院校,支持民营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生产需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养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12.优化民生领域资源配套。各市县建设一定比例的人才租赁住房,提供给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民营企业使用。民营企业建设的租赁住房,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优质教科文卫等资源供给,在就医、学习深造、子女入学等方面创造条件和环境,切实满足民营企业需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办理托育养老等机构,政府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四、全力促进民营企业提升发展竞争力
13.开展自由贸易港政策效应提升专项行动。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围绕“两个15%”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张零关税”清单、鼓励类产业目录、加工增值超30%货物内销免征关税等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开展民营企业申报享受政策专题宣传,帮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利用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举办民营企业政策大讲堂,打造民营企业解读政策、把握趋势、拓展视野、分享经验的交流平台。(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海口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
14.支持中小微企业提档升级。省级财政对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市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民营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各市县共同发力支持。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3年起,对我省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和服务业100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获评的不予重复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联,各市县政府)
15.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广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试点开展科技创新券跨省通兑,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内设研发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究机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民办非盈利研发机构发展。对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其他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年度研发经费增量的30%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6.优化高新技术“精英行动”企业认定条件。“领军企业”的研发投入、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原则上按近三年保持年平均增长率为正值进行认定。“瞪羚企业”的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1亿元至5亿元(不含)之间、5亿元以上的,分别按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不低于15%、不低于10%进行认定。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可由主管部门按一事一议方式评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7.对民营企业上市予以财政支持。2025年12月31日前,企业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
18.大力培育本土民营企业品牌。精准构建培育体系,在品牌挖掘、培育、创新、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建设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海南本土品牌,支持海南本土民营企业品牌做大做强。对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农业品牌和食品工业品牌的海南本土民营企业,按照宣传推广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广泛参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等大型活动,为其提供更多品牌展示舞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五、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
19.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自由贸易港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四大主导产业、“五网”基础设施、封关运作、乡村振兴、公共服务和生态环保等领域,常态化面向民间资本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公布。研究支持高质量打造重点产业集群的财政扶持措施,积极引导产业项目落地。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建筑业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省内工程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条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20.大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综合运输枢纽、运输站场、产业园区等建设、运营和管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设计施工、投资运营等。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充电桩等各类能源项目,在布局规划、指标安排、资源出让、并网运营等方面做到对各类型企业一视同仁。优化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服务,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组织开展“行走的达沃斯”系列活动,促进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投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
21.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盘活资产。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与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积极推动采用BOT、PPP等多种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准公益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
六、多源引流提供民营经济融资支持
22.加大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力度。深化金融扶持政策宣传,建立常态化的政银企对接机制。鼓励市县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推荐金融服务小组,提供一站式金融管家服务;为有需求的规模以下民营企业提供金融顾问、开展金融陪跑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鼓励征信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征信报告。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公司合作,定制开发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及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政府)
23.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增信作用。支持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年化综合担保费率在1%(含)以下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从贷款申请时间起算,往前两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的民营小微企业,可以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推广应用“琼科贷”“琼旅保贷”“海知贷”等担保贷款业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担保贷款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4.强化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完善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海易信”地方征信平台和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功能,引导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贷款支持;探索开展平台与金融机构联合建模,实现平台一站式放贷。大力推动线上“银税互动”,提升客户办贷效率。(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25.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建立债券发行企业库,专题辅导和帮助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对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推动政府引导基金与更多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不同领域股权投资子基金,为各类型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支持。定期组织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企业路演活动,为初创期民营企业打造面向资本市场的展示舞台。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各类国家金融工具和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有效补充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责任单位: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26.对阶段性困难民营企业予以帮扶。充分发挥现有助企纾困基金作用,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较低成本的金融或者资金支持。综合运用债务协调、债务重组、债转股、债务置换等多元化方式,帮助企业化解债务风险。完善省民营企业重点帮扶机制,继续对存在阶段性困难的重点民营企业予以帮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工商联)
(信息来源: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网站)
民航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推进
“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近日,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民航发〔202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阐明“十四五”时期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十四五”时期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实施方案》强调,“十四五”时期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弘扬绿色开放廉洁理念,以更好满足与共建国家互联互通需要为目标,努力构建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绿色集约、互惠包容的“空中丝绸之路”,服务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优化完善航空枢纽格局,加强航线网络互联互通,推动“硬联通”迈上新台阶;加强政策对接和标准联通,积极参与多边国际民航治理,加快“软联通”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拓展人文交流领域,促进“心联通”取得新进展;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安全治理水平,推进航空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加强“空中丝绸之路”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朋友圈”,稳步推动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实现新提升。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8项量化预期指标。
《实施方案》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民心相通等方面,明确了深化国内航空枢纽开放发展、深化航线网络互联互通、深化民航基础设施领域合作、深化科技创新合作、深化规则标准联通、深化人文交流合作、深化国际贸易合作、深化合作平台建设等8项重点任务。为进一步细化实化以上任务,提出加强双边政策沟通、推动标准互联互通等11项重点工程。
(信息来源:全国工商联一带一路信息服务平台)
国务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五大看点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有哪些新看点?民生需求如何落实落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天下午举行吹风会,邀请国务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一看:如何稳增长?
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中提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结合当前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这样的目标设定有什么特殊考虑?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向东表示,5.5%左右增速目标的设定,首先主要考虑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的需要。实现这个增速目标,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就有基础,经济运行就能保持在合理区间。其次,考虑同近两年我国平均经济增速以及“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相衔接。“十四五”规划虽然没有设定具体的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但要求保持在合理区间。
“综合这些因素,把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5.5%左右,是较为科学合理的,符合现阶段我国潜在增长水平,有利于引导预期、提振信心,凝聚发展共识。”向东说。
此外,他表示,5.5%左右的增速目标是高基数上的中高速增长,体现了主动作为,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才能实现。
二看:如何稳就业?
去年受大宗商品价格高企、疫情灾情交织等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较多,对稳就业造成不小影响。向东表示,经过多方努力,去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26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1%,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
他表示,今年稳就业任务更加艰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比去年5.5%左右的要求更高。向东表示,就业攸关民生和社会稳定,随着经济恢复发展,必须进一步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压实各方稳就业的责任。
他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就业优先政策要提质加力,并在税费支持、特殊困难行业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等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稳就业需要。强调要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加大政策实施力度,我们有信心实现全年就业目标。”
三看:如何扩消费?
从两年平均看,2021年消费增速仍低于疫情前水平,特别是受疫情持续影响,生活服务消费还比较低迷,旅游、住宿、电影票房收入等相比2019年还是负增长。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并部署了具体措施。
向东表示,一是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这是消费恢复的最大“短板”,也是最大潜力所在;二是稳定增加大宗消费,今年要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三是发展社区消费和县乡消费,包括加大城市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和物流快递配送。此外,还要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下功夫,更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四看:如何引外资?
去年,中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1万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
如何进一步吸引好、利用好外资?向东表示,一是要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好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保障各类企业公平竞争。
二是用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这一正面清单。今年报告明确指出,要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建议凡是外资对正面清单领域进行投资的,可考虑在企业的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三是要建设好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综合保税区等中国对外开放平台,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对一些对外开放标准规则先行先试并不断向全国推广。
五看:如何花好“钱”?
今年我国将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财政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的“钱”多了,该怎么花?怎么才能花好?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一司司长刘日红表示,财政支出增加一个主要方面就是支持减税退税。减税降费是创新宏观调控的一个关键性举措,也是公平普惠、直接有效支持市场主体的办法。
另一方面,他表示,要用好政府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拟安排3.65万亿元,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
刘日红表示,今年财政支出将重点支持“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以及一些社会民生领域的补短板项目,发挥撬动有效投资的作用,对经济平稳运行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信息来源:新华社网站)
【莫桑比克】贝拉经贸合作区
园区规划:
2011年,鼎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国内“走出去”的企业在非搭建投资平台,集聚发展优势,在莫桑比克贝拉市投资建设经济特区,现如今已经历数年的建设与发展,经济特区已经颇具规模。
项目规划占地总面积约10平方公里,将分三期建设,计划总投资约7亿美元,以纺织服装、五金机械、轻工家电、来料加工、物流配送等为主要发展产业,同时集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商贸区、生活区于一体。预计全部建成后可容纳入驻企业数百家,就业人数达数万人,将成为现代化国际经贸合作区,以及我国优势产业在南部非洲地区重要的产、供、销集群中心,并可根据发展需要,不断扩大规模。
一期217公顷土地已购置完毕,投资约2.6亿美元。目前,已完成217公顷土地“七通一平”,主干道道路绿化已完成。
园区设施:
物流中心:占地50000平米的物流中心已经经营近两年,办公楼、员工宿舍、餐厅、厂房、仓库、维修车间、加油站一应俱全,可供两百人生活及办公使用,同时配备有可容纳上百人的当地员工生活区,其配备均按中方员工的标准和当地生活习惯。物流中心拥有各式运输、配送车辆60余部,均取得国际运输资格,拥有充足能力24小时保证完成合作区企业要求的配送任务。现在各车辆繁忙的穿梭于南部非洲的各个国家,承担着贝拉港及园区的货物运输工作。
园区服务:
1. 业主自建:可以自己施工建设,所建厂房需遵照莫桑比克建筑规范。也可以由鼎盛投资公司帮助联系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正在园区内施工的当地合法建筑企业。
2.仓库租赁:服务型企业可以直接租赁现有仓库或者土地用于堆存。仓库面积为2500平米,完成三通(水、电、路)。仓库租金为4美金/平米/月。堆场租金为2美金/平米/月。
优惠政策:
1.所有入园企业,其用于园区建设的进口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等享受免关税。
2.入园企业运营前三年免全部公司营业税;第4至10年,免50%营业税;第11至15年,免25%营业税。
3.入园企业可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外籍员工工作许可,根据投资比例名额不等。从事运输、酒店、转港等服务的企业。
4.入园企业运营前5年,免50%营业税。
国别指南:
阿曼全称为“阿曼苏丹国”,地处阿拉伯半岛东南端,濒临阿曼湾和阿拉伯海,印度洋岸线绵长,区位优势显著。其政治局势稳定,社会秩序井然,法律体系健全,经济相对发达。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746.2亿美元,同比增长8%,人民生活水平较佳,文化素质较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亦在阿拉伯国家中居于前列。阿曼石油天然气资源较为丰富,截至2017年底,原油及凝析油储量47.4亿桶,天然气储量24.96万亿立方英尺。阿曼境内发现的矿产资源还有铜、金、银、铬、铁、锰、镁、煤、石灰石、大理石、石膏、磷酸盐、石英石、高岭土等,但未进行精确勘探和深度开发。
阿曼是典型的资源输出型国家,原油和天然气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近30%,出口收入在政府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近70%。近年来,阿曼全力推进经济多元化战略,大力优化引资环境,积极打造制造、物流、旅游、矿业、渔业等五大非油气产业,努力改变过度依赖油气产业的单一经济结构。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油价低迷给阿曼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阿曼政府充分运用财税、金融等措施,积极努力加以应对,以杜库姆等经济特区、工业园区为载体吸引外资,以新机场、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以调整企业所得税率为抓手拓宽财政来源,经济状况总体保持平稳。随着国际油价的上升,诸多经济措施显效,阿经济的向好态势明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预计阿2018年、2019年经济增长3%,4.2%,在海湾地区名次居前。
2018年是中阿建交40周年。40年来,中阿经贸合作迅速发展,涉及能源、电信、基础设施、渔业和商业等众多领域。中石油与当地企业合资的达利石油公司已成为阿曼第三大产油公司,我国油气工程服务和设备供应企业也已成为阿曼油气领域的重要支撑力量。在电信领域,华为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开拓,现已成为阿曼电信业的主要设备供应商,在阿曼电信市场所占份额稳居首位。中国与阿曼的渔业合作已开展多年,中国水产等中资公司在当地开展了捕捞、收购、加工等多元业务,同阿曼渔民、渔企合作关系良好。在基础设施方面,中资公司先后承建了高等级公路、污水管线、独立电厂、水泥厂等大型工程。同时,民营企业积极开拓阿曼市场,投资了石油管材、建材、包装、零售等行业的项目,也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信息来源:全国工商联一带一路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