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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民营企业“走出去”资讯快报(2023年第四期)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

  (国办发〔2023〕10号)

 

  外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对稳增长稳就业、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确保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贸易促进拓展市场

  (一)优化重点展会供采对接。推动国内线下展会全面恢复。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支持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优化展区设置和参展企业结构,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各地方和贸促机构、商协会进一步加大对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外展会的支持力度,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持续培育境外自办展会、扩大办展规模。

  (二)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加强对外沟通,提高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效率,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其他国家畅通我商务人员申办签证渠道、提高办理效率。继续为境外客商办理来华签证提供便利。研究优化远端检测措施。尽快推进国际客运航班特别是国内重点航空枢纽的国际客运航班稳妥有序恢复,推动中外航空公司复航增班,更好为商务人员往来提供航空运输保障。

  (三)加强拓市场服务保障。我驻外使领馆通过完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推介重点展会等举措,创造更多贸易机会,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力度。发挥贸促机构驻外代表处作用,做好信息咨询、企业对接、商事法律等方面服务。发布相关国别贸易指南,想方设法稳住对发达经济体出口,引导企业深入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和东盟等区域市场。支持外贸大省发挥好稳外贸主力军作用。

  二、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

  (四)培育汽车出口优势。各地方、商协会组织汽车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引导汽车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中长期协议。鼓励中资银行及其境外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汽车企业在海外提供金融支持。各地方进一步支持汽车企业建立和完善国际营销服务体系,提升在海外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方面的能力。

  (五)提升大型成套设备企业的国际合作水平。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更好服务大型成套设备项目。金融机构在加强风险防控基础上,统筹考虑项目具体情况,保障大型成套设备项目合理资金需求。鼓励各地方通过开展招聘服务等方式,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履约交付,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六)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加快修订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进一步提高进口贴息政策精准性,引导企业扩大国内短缺的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七)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政策。开展第二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研究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

  (八)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中西部地区分支机构在贸易融资、结算等业务方面的服务能力。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扩大保单融资增信合作,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加大资源倾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外贸融资需求。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九)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加快拓展产业链承保,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

  (十)优化跨境结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完善外汇衍生品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更好满足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支持各地方加强政策宣介、优化公共服务,推动银企精准对接、企业充分享惠。

  四、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十一)稳定和提升加工贸易。强化用工、用能、信贷等要素保障,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梯度转移,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新认定一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办好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支持东中西部产业交流对接。加快推进一批“两头在外”重点保税维修试点项目落地,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

  (十二)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做大沿边省份对外贸易。有力有序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工作。探索建设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数据监测平台。修订出台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增加自周边国家进口。

  (十三)推进贸易数字化。支持大型外贸企业运用新技术自建数字平台,培育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的第三方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发展,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充分发挥先行示范效应,适时总结发展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2023—2025年每年遴选5—10个数字化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并推广应用。

  (十四)发展绿色贸易。指导商协会等行业组织制订外贸产品绿色低碳标准,支持相关产品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培训,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能力。

  (十五)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培育自主品牌。鼓励各地方结合产业和禀赋优势,创新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带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加快出台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并发挥好其作用,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持续完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考核评估机制,做好评估结果应用,充分发挥优秀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五、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十六)妥善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加强对地方和外贸企业的培训指导,对受影响的重点实体帮扶纾困。发挥好预警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作用,支持各级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预警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帮助企业积极应对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发挥贸促机构作用,做好风险评估和排查。

  (十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扩大“联动接卸”、“船边直提”等措施应用范围,提高货物流转效率。稳步实施多元化税收担保,助力企业减负增效。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使更多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推动实现出口退税申报报关单、发票“免填报”,更好服务广大外贸企业。各地方做好供需对接和统筹调度,健全应急运力储备,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外贸货物高效畅通运输。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强化疏导分流、补齐通道短板、提升口岸过货能力。

  (十八)更好发挥自由贸易协定效能。高质量实施已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编发重点行业应用指南,深入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专题培训,组织论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加强地方和企业经验分享,提高对企业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自由贸易协定的综合利用率。鼓励和指导地方组织面向RCEP等自由贸易伙伴的贸易促进活动。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工作,全力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增强政策协同效应。商务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跟踪外贸运行情况,分析形势变化,针对不同领域实际问题,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和政策指导,实施好稳外贸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海口海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二十四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及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相关部署落地见效,海口海关结合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特研究制定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二十四条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

  (一)支持企业按需自主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多种通关模式。

  (二)在符合条件的港口全面推行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三)在符合条件的航空口岸推行查验通知、查验预约、集装箱调移位、查验结果反馈、卡口放行等环节信息化流转。

  (四)支持企业选用“无陪同”查验,推行查验申请信息化、查验过程可视化。

  (五)对适宜机检的货物,通过“智能审图”“先期机检”等一律实施非侵入式查验。

  (六)实施“7×24小时”预约通关保障。对开始口岸查验的报关单,海关查验作业时间不超过4小时。对查验结果正常的报关单,海关办结放行手续不超过1小时。

  (七)对活动物、冰鲜肉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鲜活易腐农食产品设立属地查验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查验和“5+2”预约查验。

  二、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效能

  (八)加快检疫审批。对种虾、水果、饲料等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审批时间,由目前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对已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出口销售证明的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及血液制品等,海关办结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由法定的20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对符合检疫审批要求的进口食品实行“即来即办”。

  (九)加快取样送检。对需要取样送检的进出境货物,现场海关送检手续办结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中对排除禁止进境或许可证件管理风险的进境货物,可准予企业先行提离。对需法定检验的海南离岛免税进口食品化妆品,可实施附条件放行。

  (十)加快实验室检测。对需法定检验的石油化工品、矿产品、天然气类产品,将实验室检测时间由目前8天压缩至3天。

  (十一)加快大宗商品检验。对能源产品、化工产品等进口大宗商品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对进口原油实行“先放后检”。对保税油实行“进区检验+出区验核”。

  (十二)优化考核方式。对进口水生动物隔离检疫场考核,依企业申请由现场海关实施书面考核,免于现场考核。

  (十三)优化测试流程。支持进境农业植物品种同步开展隔离检疫与DUS测试,缩短测试周期。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十四)支持企业选择“自报自缴”模式,企业可自主向海关申报税费电子数据,并自行缴纳税费。

  (十五)支持企业选择汇总征税模式,已办理总担保的企业可先行办理货物放行手续,在总担保账户自动扣减应缴税额,企业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税款缴库后总担保额度自动恢复。

  (十六)支持企业选择关税保证保险、集团财务公司担保、银行保函、保证金等方式办理税款担保,海关收取的税款保证金不超过企业可能承担的最高税款数额。

  (十七)提升企业保证金缴、转、退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保证金退还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十八)指定椰城海关统一实施关区进出口货物验估作业,并在关区所有现场海关设置验估业务咨询窗口。

  四、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十九)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上门取件或邮寄送达方式获取海关行政许可及企业备案证明等文书。

  (二十)持续开展送“服务包”进企业活动,指定海关专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

  (二十一)对符合AEO高级认证条件的企业,海关认证时限由法定90日内压缩至45日内。

  (二十二)对企业自查发现并向海关报告已放行货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海关根据“主动披露”制度视情节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二十三)对初次违规、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海关可按“首违不罚”制度不予行政处罚。

  (二十四)畅通“关长接待日”“关长信箱”“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和海关纪检监督举报电话(66188110)等渠道,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确保100%问题在48小时内作出回应、海口海关职能权限范围内事项100%在承诺时限内得到解决;对海关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刁难企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信息来源:海口海关网站)

 

  【塔吉克斯坦】中塔工业园

 

  园区类型: 资源利用型

  所在地:塔吉克斯坦

  详细地址:塔吉克斯坦索格特伊斯提克罗尔

  招商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投资方: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

  园区规划:中塔工业园区于2014年4月3日在塔吉克斯坦北部索格特州的伊斯提克洛尔(Istiklol)(距第二大城市苦盏又称胡占德Khujand30公里)奠基。中塔工业园实施“一园多区”发展规划,以铅锌采选产业区为战略基础,以冶炼产业区为战略延伸,以索格特自由经济区为战略依托,逐步在各州科学布局设立多个产业区,通过招商引进中国优势产能,积极推动中资企业入园投资。着重招商骨干项目支撑税收的快速增长,大力孵化中小企业贡献充分的就业岗位。中塔工业园资源产业(冶炼)区占地面积69万平方米,将以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为主,结合产出的副产品延伸综合加工产业链,涉及冶炼、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按规划,该项目预计总投资5亿美金,2017年建成后将为当地创造超过2500个就业机会。

  塔中双方联合将“中塔工业园” 提升为“塔吉克斯坦北部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园区由现69公顷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建设一园多区,范围覆盖塔国北部地区,引进有实力的中资企业,共同进行资源综合开发。

  园区设施:

  (一)资源产业区

  选矿区主要投资方是塔城国际及其控股子公司塔中矿业。塔中矿业于2007年成立于塔吉克斯坦北部城市苦盏市,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拥有派-布拉克、阿尔登-托普坎、北阿尔登-托普坎三个铅锌矿权,是一家集采矿、选矿、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中资矿业公司,也是塔国第二大工业企业,2017年拥有员工近2000人,其中塔方员工约1400人。截至2015年8月底,公司矿山出矿446.59万吨,选厂矿石处理量479.58万吨,实现销售产值27亿人民币,上缴各类税费5.16亿人民币。

  (二)产业冶炼区

  冶炼区位于伊斯季克罗尔市南部,距离苦盏市约30公里。现已获得69公顷土地权证和享有特殊优惠政策。计划将兴建一个铅锌矿冶炼厂、水泥厂和建材厂,预计总投资额约为5亿美元。 2017年11月建成的铅锌冶炼厂为当地创造超过2500个工作机会。

  (三)自贸区

  自贸区位于索格特州苦盏市西北老工业区内,自贸区占地面积320公顷,有大片空地可新建厂房,废旧工厂也可再次利用。塔吉克斯坦的自贸区法规定:自由经济区只需上缴建立在工资收入基础上的2种税:13%的所得税和25%的社保税。自贸产业区主要引进企业:纺织、电器、光伏、制药、医疗器械、发电、煤化工、农产加工、金融、商贸、物流、科研中心、总部经济等。

  园区服务:作为一个综合型产业园区,将形成600万吨的年采选处理能力,年产铜、铅、锌等金属35万吨,形成矿山资源开发、矿山服务配套、上下游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集群

  优惠政策:自由经济区作为国家独立区域,享有特殊、优惠的关税和税收制度以及简化的注册程序等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不论企业所有制形式,对区内产品免征关税和除社会税外的所有税;

  对本国市场提供的服务业只征收增值税;

  对当地雇员免征个人所得税;外籍雇员在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如在自己国家已交纳当前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并附以证明,可免交纳个人所得税,如在本国未交纳个人所得税,则应交纳所得税,但可以减半交纳。

  土地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年1美元。

  外国企业、自然人的经营利润和工资可以自由汇出,并且不交纳税。

  对国家或当地项目贷款所得不征收利息税;

  在区内从事供水、供电、排水等业务不征收增值税及其它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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